防爆叉车电子秤使用说明
1、开机
将叉车电子秤仪表侧面的电源开关置于“1"位置,电源开启,显示屏显示zui大称量,然后进行自检,回零后即可进行称重 (开机后,为了测量更准确,建议静置3分钟后再使用)。
2、置零
开机后一般显示为“0.0"kg,若非“0.0"kg显示时,请按面板上的[ ]键归零。
3、 称重计量
将待称物放上叉车,确认待称物已离开地面,显示屏即显示出被称物的重量值,待稳定指示灯亮时,即可进行读数。若有钢丝绳等皮重物,则在称重前,将皮重物放上叉车,按[ ]键,使之显示“0"kg,随后再将皮重物和待称物一起放上叉车,此时显示值即为被称物的净重。在皮重物不改变的情况下,此后的各次称重值均为被称物的净重。直至需改变皮重物或关机。
4、 称重累计
累计:使秤回到零点,将重物放上秤台,待稳定指示符亮时按【M】键,可将当前结果存储。再次存储必须取下重物,否则存储无效。
累显:使秤回到零点,待稳定指示符亮时按【M】键,显示高位的累计值,再按【M】键,显示低位的累计值,再按【M】键退出。
累清:使秤回到零点,待稳定指示符亮时按【M】键,显示高位的累计值,再按【M】键,显示低位的累计值,再按【ZERO】键,显示“CLr", 再按【ZERO】键清除并退出。
以上的操作如果要在关机后仍有效,必须按【OFF】键2次,在显示“OFF"闪烁后再关闭电源开关。
存储无效并显示“ERR 7"的操作如下:
a、稳定指示符未亮时按【M】键
b、重量为负值时按【M】键
同一物品按了2次或以上【M】键,即没有回零而重复累计。
5、关机
称重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。按面板上的[OFF]键两次即关闭显示,然后将秤背后的电源开关置于“0"位置,*关闭电源,以防电池无效耗电。